关于易制毒化学药品购买、库存及领用的管理规定(暂行)

作者: 时间:2021-11-18 点击数:

  为合理控制好我校易制毒化学药品的库存量,避
免药品积压过多造成浪费,提升药品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现就我校易制毒化学药品的购买、库存及领用问题作出如
下规定:
  1、使用人在填报易制毒化学药品采购计划时,其所申请
购买的药品数量原则上应以药品采购到位后能够在一年内
使用完毕为填报依据。
  2、使用人申请购买的药品在药品采购到位后一年内尚未
使用完的部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有权将其所购买

的药品无偿收回并提供给其他有需求的实验室使用。

  3、使用人在申购药品时,若学校药品仓库中尚有一定数

量的同类型库存剩余药品可供使用,则学校只为其安排购
买库存药品数量的不足部分。
  4、使用人每次到药品仓库领用药品时,学校将按照药品
生产日期的远近,遵循“先远后近”的原则为其发放。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资源
管理服务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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