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请租用汕头大学教工周转房获准后,同意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汕头大学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本人租
用的住房不转借、不转租;
二、租住期间同意无条件配合学校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进户核
查;
三、如发生转借、转租行为,同意无条件立即退出租用的住房,并追
溯补缴租金,补缴租金按
2
倍租金计算并追溯
1
年。
四、以上被追溯补缴租金,同意学校财务处直接在工资中扣缴,无需
本人另外授权。
五、在核实租用住房存在转借、转租行为的期间,同意学校停止供水
供电服务。
承诺人(签名):
(
楼
号房租户)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