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防汛、防风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1-08-06 点击数:

2020年7月修制订)


我校地处台风、暴雨的高发地区,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广东省应对台风防御工作指引》及《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在汕头市三防指挥部统一指导下,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突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

2.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原则;

3. 实行公众参与、师生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原则;

4.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安全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设立汕头大学三防指挥部,组织与协调全校台风、暴雨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分管资源的副校长

副总指挥:资源管理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成员:党政办公室、基建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综合办、校卫队相关负责人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一) IV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台风蓝色、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暴雨前的预防工作是防汛防台风的关键,也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单位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实验室、教室、通道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立即报基建处修缮管理办公室派人维修,必须检查并保证本单位阳台或天面的下水道通畅。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并垫高,防止浸泡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雨水灌入。

3.资源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室及学生宿舍物业管理中心必须对空置的教师宿舍、学生宿舍和公用房间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 资源管理处设备管理及水电管理相关科室负责对易受台风破坏的公共户外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通知使用单位对易受台风破坏的户外设备采取保护措施并进行检查巡视。

5.资源管理处应在台风前将校园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6. 园林管理中心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对校园的树木、花卉进行检查并适当防护,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7. 资源管理处水电管理及通讯管理相关科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8.基建处应及时安排各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做好防风措施,并逐一检查落实,组织维修人员备勤,随时赶赴各修缮点。

9.资源管理处应按防汛预案提前预降水库水位至16.2米以下,腾出防洪库容保证水库运行安全、检查放水闸门设施、检查储备防洪物资、清除排洪沟的障碍物。

10.资源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11、物业管理部门提前巡查校内低洼地段、建筑物天面、雨水沟、检查公共区域等设施,保障畅通及时排除涉及的安全隐患。

(二)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台风黄色、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或暴雨的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幼儿园及中小学停课,但教师和工作人员继续上班,校内教职工子女如有需要可暂寄幼儿园托管;各单位下班前关紧门窗;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露天集体活动。

2.校园内各类在建工程全部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抢险救援队伍和校医院做好抢险救灾、救护准备。

(三)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台风橙色、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校三防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全部到岗,根据各自职责启动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全校停课,各学院、部处教职工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休息;

3.师生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4.学校三防指挥部和资源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等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5.停止各类室内外大型集会。

(四) I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台风红色、暴雨持续红色信号)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

1.全校继续停课、停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的防风工作。

2.校“三防”指挥部应利用网络、广播等媒体发布防风、防汛通知,宣传防风知识,指导全校师生员工做好防风工作。

3. “三防”指挥部及水库巡查管理人员、供电管理人员、校卫队、校医院应24小时值班备勤,抢险队伍及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利用对讲机、手机等现有通讯设备,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水库、大坝、排洪沟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确保大坝的安全。必要时启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4.台风正面袭击时,值班巡查人员应尽量加强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确保自身安全。

四、后期处置(台风、暴雨信号解除后)

1. 资源管理处、基建处应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受台风损坏的供水、供电、通讯、围墙、树木、护坡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园林部门对校道障碍物树木清理、保证道路畅通、物业部门及时清洁环境确保灾后尽快复课。

2.全面了解灾情,并上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市“三防”指挥部和广东省教育厅。


附:“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及联系电话:86502898、86502443

庄少明    温锐锋

刘金华    陈昌旺

陈合想   黄少雄

陈深浩     

汕头大学“三防”指挥部

20207月修订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大学资源管理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