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电动汽车充电桩启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6 点击数:

全校教职工:

规范校内电动汽车的充电行为,预防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批准,在多学科中心东侧的校道旁边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点,规范设置充电设备,方便教职工进行电动汽车自助充电。

目前充电设备已完成安装和调试,具备自助充电条件,兹定于5月7日下午开始启用。具体充电操作步骤见充电车位现场张贴的《使用指引》。

充电收费标准为:0:00-8:00时,1.0元/度;8:00-24:00时,1.2元/度(注:鼓励大家在用电负荷低谷时进行充电)。

上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点启用后,禁止在其他非规范地点进行充电(包括不得在教工宿舍、实验室和办公室内私自拉线接线进行充电),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硬件故障或微信小程序操作故障,请向水电中心反馈。如有用户体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也欢迎提出,以便进一步完善服务和管理。

紧急联系电话:86502369、86502020

附件:《汕大电动汽车充电桩使用指引》


资源管理处

2022年5月6日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大学资源管理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