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部学生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9 点击数:

研究生院、过渡校区、各书院、各学院、校本部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号),在校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是切实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求,解决学校和学生后顾之忧的重要工作。

2021年已在我校统一缴费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附件2021年全年参保学生名单),现保期将于202112月底结束,接汕头市医保局通知,开始启动2022缴费参保工作(保险有效期:202211日至20221231日)。

2021年入学新生申请从202111月起在我校统一缴费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接通知,因为医保系统全省联网,暂时完成不了新生参保审核,要视系统排查进度延后参保扣费;省内异地已参保的新生,需要在当地办好停保才能通过参保审核;汕头本地已参保的新生,应直接在原参保地缴费参保。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汕医保〔2021148号《关于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2022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全年320元,医疗保险待遇也有调整,除校医院外汕头市其他医院看门诊必须使用社保卡结算全年180元医保普通门诊费用, 不能使用身份证结算。详见附件《汕头大学学生医药费报销程序》说明。身份证结算也将受限制,现广东人社已上线线上申领社保卡实体卡,申领流程见附件《线上社保卡申领流程》。为了保障参保学生能顺利正常地使用医疗保险,请研究生院、过渡校区、书院、学院督导参保学生尽快线上申领社保卡实体卡。

2021年没有在学校统一缴费参加汕头医保,希望2022年起新增在学校统一缴费参保的同学请于1112日前用本人校内邮箱发邮件到学生医保办邮箱xsyb@stu.edu.cn登记确认,邮件内容为:本人(学号是 姓名是)申请从20221月起在学校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意授权学校财务处从个人中国银行账户中按年度划扣个人缴交的医保费。

学校将为2021年已在学校统一缴费参保的同学统一续保,如个别同学在生源地有参保或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不准备在学校缴费续保,提交在当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证明,并自己下载打印附表《在校本部参保学生不同意继续在学校参加汕头市居民医保登记表》,务必在1112日前按要求填写完成(需家长及研究生院或过渡校区或书院签章确认,否则变更无效)交研究生院或过渡校区或书院,研究生院、过渡校区、各书院签署意见后16日前集中交到校医院学生医保办,完成变更确认程序。未按时完成变更确认程序的同学视为同意2022年续保。

延迟毕业且附件2021年全年参保学生名单未列入的同学需于1112日前发邮件到xsyb@stu.edu.cn确认要在学校缴费续保。

参保学生应缴纳的保险费列入代收费项目,由学校财务处从学生个人中国银行账户中代为划缴。参保学生需存入足够金额(每人320元),由学校统一办理缴款,扣款成功者方能参加2022年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没有登记个人中国银行账户的学生需及时到学校财务处登记。

校医院313室学生医保办 邮箱xsyb@stu.edu.cn

联系电话 陈老师86502652 郑老师86503147

  特此通知。


汕头大学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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